2025成都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成都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公布的规则进行投档。
1.音乐学专业在四川招生时,声乐只招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器乐只招钢琴。
2.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招生时,声乐只招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器乐只招钢琴。
第二十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针对我校招生专业,特别需要指出: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地理科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