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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1:08: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普通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艺术类校考)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术类校考分档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校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校考成绩×7.5×60%)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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