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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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要求,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赋分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学生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