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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26:4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学院对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分数择优录取,非艺术类专业同分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专业具体原则详见第5条。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考试文化课统考和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市区相关招生要求。学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及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低于170厘米不宜报考、女低于160厘米不宜报考。

4、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器乐种类不限。

5、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唱法不限。

6、歌舞表演专业要求:招收舞蹈类考生,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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