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我校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录取分数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四条 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文化课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第六条 我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的网站上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