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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8 10:37:3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如考生所在省份按照本省规定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投档,我校将不再另行计算综合成绩,直接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没有规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我校将依据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后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编导类考生: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2)表演类考生:

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3)除编导类和表演类的其他艺术类考生: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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