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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更新:2025-4-17 10:10: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2025年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入围资格认定

6月下旬,对于确认报名且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考生:

1.第一类:经审核后,在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专业分类,再依据入围成绩,结合我校分省招生专业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都予以公布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其中:

数学类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3

化学类、生物技术、应用物理学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第二类:经审核后,如满足报名条件要求,将不受各省计划数限制,直接入围学校考核。

二、录取

1.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学校考核成绩/100×75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强基计划综合成绩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当强基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各省按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经过面试,达到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计划数不受各省计划数限制。

我校按招生计划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初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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