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工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新疆工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生源优质且集中的省份。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七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则按下列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未实行新高考模式的省份,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实行新高考改革(3+3)模式的省份,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的省份,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物理类考生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历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特别说明: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地质学。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矿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经济统计学、土地资源管理。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我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