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分为专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普通批次。专科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在录取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对投档考生依照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录取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考生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提前批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设有单科分数限制: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专业要求语文单科分数不低于70分。
第二十三条 学院录取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第二十四条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