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遂宁能源职业学院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3.学校无预留计划。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档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九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校后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调换专业,学费按调换后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遂宁能源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