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合格、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高考综合改革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模式的省份,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改革省份以及高考综合改革实行“院校+专业(专业组)”模式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按专业计划数依次录取,不再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第一、第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没有被所有报考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投档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官方网站、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