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星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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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语文、数学、外语。
传统高考省份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校生升高职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需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专业计算公示为准。如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