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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青海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19 11:15:2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青海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青海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四条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已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十五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及投档顺序,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考生的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在调档和专业分配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排位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学习就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后,填报专业志愿。其中,与色彩辨识密切相关,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应用气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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