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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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130144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十条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发端于定兴教师讲习所(1923年)的定兴幼儿师范学校和发端于涿县乡村简易师范(1930年)的涿州艺术师范学校。2013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为“一校两区”,主校区在涿州市,南校区在定兴县。两地相距60华里。学校总占地391亩,建筑面积155513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401名,硕士及以上学位169名,正高职称19名,副高级82名。
学校目前在校生6200余人,设有学前教育系、艺术教育系、初等教育系、五年制大专部、公共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六个教学系部。2025年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文、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书画艺术(插画方向)、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20个专业。形成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两大专业群,具有鲜明的师范教育特色。学校同时还肩负着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国培、省培和市培任务,为河北省各地市培训了大批优秀的幼儿园和小学师资,极大地促进了京津冀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模式:3+0,即学生在中方院校完成3年学习(其中由外方教师承担三分之一以上课程内容教学),毕业后颁发中方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外方院校学习合格证明。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入学考试进入外方学校继续攻读本科,攻读本科期间可免学专科阶段外方教师承担的课程。
合作学校:马来西亚东姑阿都拉曼管理及工艺大学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美术教育、艺术设计。
第七章 选科要求
第十三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做如下要求: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做要求,可任选。没有实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省份,不做任何选科要求。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高考体检状况合格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认可降分等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报考我校并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如果不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未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先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书画艺术(插画方向)、舞蹈表演、艺术设计等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考生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且符合相关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成绩高着优先录取。对于同分考生,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只在河北省招生,使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对于同分考生,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九章 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要求,及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指导意见,我校自2023年1月确定为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试点。
第二十二条 我校符合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相关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公费师范生(违约公费师范生不予认定),纳入免试认定范围,可自愿报名学校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今后我校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会随着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第十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专业3500元/生/年;书画艺术(插画方向)、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社会体育等专业6000元/生/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文、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5000元/生/年;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
第十一章 助学政策
第二十四条 在校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在我校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新生可以直接入学报到。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章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办事处光明路303号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政编码:072750
咨询电话:0312-3633460
学校网址:https://www.bdys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