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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20:10:3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6年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对所有进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若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按各省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

第二十条 承认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相关省(市、区)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生源省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