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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更新:2024-4-10 10:15: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年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成绩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综合素质全面且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航空航天类、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招生计划详见报名平台。

各招生专业、招生科类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航空航天类理工物理+化学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化学类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我校历年招生情况,在陕西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和分省招生计划以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9日至4月29日考生可登录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18日在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并签署诚信承诺。逾期未确认或未签署诚信承诺书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及后续录取资格。我校将在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根据入围校考办法确定入围名单。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同入围。数学单科成绩145分及以上,且高考成绩进入分省招生计划数4-5倍之间的考生,可申请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即可入围考核环节。

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75%。

(五)考核安排

我校于7月2日前举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

1.面试考核

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采取专家组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模式,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在综合考虑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面试专家,每组包含理科、工科、文科、艺术等各类别专家不少于5名;考生按生源地随机分组;第二类考生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考生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的观测点之一,并在面试中考核使用。

3.体质测试

进入考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办法详见附件),学生在六项测试项目中限选两项(选定后不得更改),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高三毕业生体质测试评价指标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审核通过者方可予以免试。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85%和1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面试成绩×15%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成绩、面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名单将于7月5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