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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更新:2025-2-25 17:00:5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5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4(普通类、艺术类)

校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招生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简介: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连续五年荣获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院校60强、资源建设优势院校60强、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招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办事机构:招生与就业

监督机构及职责:纪委办公室,检查监督招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专业

代号

类别专业名称学制(年)计划数

学费

(元/年)

01普通类市场营销3604700
02普通类电子商务3904700
03普通类跨境电子商务3904700
04普通类连锁经营与管理3904700
05普通类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3754700
06普通类现代物流管理3954700
07普通类大数据技术3505300
08普通类计算机应用技术3205300
09普通类软件技术3405300
10普通类物联网应用技术3305300
11普通类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405300
12普通类信息安全技术应用3505300
13普通类金融服务与管理3504700
14普通类财富管理3704700
15普通类大数据与会计31004700
16普通类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504700
17普通类财税大数据应用3304700
18普通类国际经济与贸易3204700
19普通类应用电子技术3205300
20普通类机电一体化技术31005300
21普通类工业互联网应用3505300
22普通类制冷与空调技术3355300
23普通类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3555300
24普通类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3605300
25普通类服装设计与工艺3905300
26普通类现代纺织技术3455300
27普通类纺织品检验与贸易3455300
28普通类数字化染整技术3455300
29普通类分析检验技术3455300
30普通类旅游管理3804700
31普通类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3204700
32普通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804700
33普通类会展策划与管理3704700
34普通类现代文秘3504700
35普通类商务英语3604700
36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3206800
37艺术类环境艺术设计3306800
38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406800
39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3106800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9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6门合格。

(二)考生志愿填报:

1.填报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填报时间

第一轮:2025年3月6日至8日17:00。

第二轮:2025年4月9日9:00-15:00。

3.志愿填报

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按科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三)考核方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对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学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校测(语、数、英、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如下方法进行赋分: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每门按20分计入总分;物理、历史合格每门按10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合格每门按4分计入总分;不合格计0分;总分为100分。

校测。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

(1)考核形式:笔试

(2)考核时长:120分钟

(3)考核内容: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含思想政治、心理素质、科学常识、人文素养、职业素养等)。

(4)总分:170分。语、数、英各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分。

(5)第一轮测试时间:3月23日。

(6)测试地点: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7)3月13日前,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资格审核结果;3月13日—15日,考生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3月19日—22日,考生自己完成打印测试准考证;测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方可参加;测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使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学院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3. 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基本信息、担任职务、荣誉奖励、学科特长、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等7个方面赋分,总分30分,赋分标准见下表。

2025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办法

评议项目观测点评分标准

基本信息

(8分)

政治面貌、纪律处分等信息中共党员(含预备)8分,共青团员5分,群众1分,受到处分该项计0分。

担任职务

(2分)

担任学生会和班团干部情况担任校学生会负责人或班长、团支书计2分 。

荣誉奖励

(4分)

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学科、体育、艺术、科技、实践、研究之外的获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分。

学科特长

(4分)

学科类校级以上奖项国家级4分、省级3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分。

体育特长

(4分)

体质健康测试等级、体育类竞赛校级以上奖项体质健康测试优秀4分、良好2分、及格或不及格0分;地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4分、县区级2分。

艺术特长

(4分)

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活动等获奖项、艺术考级8级及以上国家级4分、省级3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分;考级类8-10级2分。

科技特长

(4分)

科技(发明创新)竞赛获奖国家级(或专利第一发明人)4分、省级(或专利前三发明人)3分、地市级2分、县区级1分。

备注:

1.竞赛获奖项目纳入评议的范围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项目执行。目录外的不计分。

2.同一项目获得多项荣誉奖励,按照最高等级的荣誉奖励或奖项计分。

3.同一项目不同观测点的成绩可重复累计或按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各分项总分。

(四)违规处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一)加分政策

按照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二)录取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美术类省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加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依次排序,再相同按照语、数、英分项成绩进行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四)日程安排

时  间内  容
3月6-8日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
3月13日前公布考生资格审核结果
3月13-15日考生按学校要求完成网上缴费
3月19-22日考生按要求自己打印测试准考证
3月23日考生到校参加测试
4月1日前公布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月3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4月19日如进行第二轮录取,考生参加测试
4月22日前公布第二轮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4月22日前上报第二轮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其他

奖励与助学: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覆盖率达100%。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住宿费1200元/年(《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学生因各种原因退费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附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的一种录取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0512-62910011

2. 招生咨询QQ群号:511807258

3. 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4. 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监督机制: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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