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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更新:2024-3-21 17:18:5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202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计划招生数、报考人数以及预录取人数,按照一定比例 划定不同招生类别的合格分数线

普通高中毕业生:预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 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 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 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中职毕业生:按“专业组”分别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 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 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对应“专业组”内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技术技能测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3〕161 号) 和《安徽省 2024 年高等职 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皖招考〔2023〕44 号) ,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120%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效且未被 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20%确定递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 。递补预录取遵循与 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高职 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3〕161 号) 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 队现役考生”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 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实行 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 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本校与获 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经资格审核,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免考职业技能测试,予以免试录取。

(1)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 (或前 10 名) 以及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 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 料 等) ,  于 3 月 29 日 前 扫 描 成 PDF 文 件 发 送 至 我 校 邮 箱 (gaoxiaoting@chzc.edu.cn) 办理资格审核。我校于4 月 1 日前在 招生网发布收寄和审核结果,免试申请表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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