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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3-5 14:03:1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体育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68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人、其他社会人员30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12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专业方向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体育教育幼儿体育103500
篮球83500
排球53500
足球53500
田径73500
武术53500
运动训练篮球164600
足球164600
排球84600
羽毛球164600
跆拳道104600
乒乓球84600
田径164600
专项素质训练254600
社会体育围棋254600
羽毛球204600
跆拳道204600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套路304600
散打204600
体育运营与管理科技体育404600
体育项目及赛事运营704600
健身指导与管理304600
体育保健与康复254600
体能训练154600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704600
国际标准舞707500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704600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205500

注:报考运动训练(专项素质训练)的考生,需具备省运会前三名、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六名运动成绩或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并于2024年3月6日前到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核验。

第十五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3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计划30人,其中国际标准舞专业10人;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人;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10人。

单招录取

第二十六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七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八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九条单招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3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及方向对应的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条对于末位同分的一、二类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排序,成绩高优先录取。

第三十一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52分。

第三十二条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www.hntyxy.net/dzw.jhtml)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确认的时间及流程,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考生逾期未办理录取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三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第三十四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五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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