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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更新:2023-4-11 10:41:3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选考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小计

普普通类

单列(选考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570202

应用英语

3

20

5

15


3


3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20

5

13

2





590101

社会工作

3

30

10

20


5

2

3


540101

旅游管理

3

10

3

7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20

6

14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

10

3

5

2





520804

心理咨询

3

30

20

1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5

15

15

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0

15

10

5

4


2

2

560213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3

15

5

8

2

3

1

2


录取规则

依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我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不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

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2、公示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在录取结束后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3、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4、相关事项

2023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