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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47:1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报考我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的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择优录取。

对于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等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校考的省份,按我院制订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我院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我院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并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若我院录取规则与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不一致,执行该生源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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