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条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1)。
第五条学院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条件: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院总占地面积70.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53万平方米;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艺体馆、风雨操场;设有7系1院2部2中心;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九条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共有教职工494,其中专任教师348名(含辅导员教师5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职工131人,双师素质教师176人,硕士以上学历教职工175人。
第十条二级院系设置: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科系、 机电信息工程系、智能装备学院,8个院系及带岭、山河屯两个实训基地和继续教育学院与开放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是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 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十二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及条件: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四条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十五条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拟招生专业目录: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序号 | 教学系(分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生态工程系 | 410104 | 生态农业技术 | 三年 | 6000 |
2 | 410201 | 林业技术 | 三年 | 6000 | |
3 | 410202 | 园林技术 | 三年 | 6000 | |
4 | 420907 | 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 三年 | 6000 | |
5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6000 | |
6 | 生物技术系 | 490202 | 生物制药技术 | 三年 | 6000 |
7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三年 | 6000 | |
8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6000 | |
9 | 520410 | 中药学 | 三年 | 6000 | |
10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11 | 410108 |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6000 | |
12 | 410111 |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6000 | |
13 | 环境保护系 | 420802 | 环境工程技术 | 三年 | 6000 |
14 | 420801 | 环境监测技术 | 三年 | 6000 | |
15 | 工程技术系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6000 |
16 | 440501 | 工程造价 | 三年 | 6000 | |
17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6000 | |
18 | 480103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6000 | |
19 | 经济贸易系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20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三年 | 6000 | |
21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6000 | |
22 | 530602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23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000 | |
24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6000 | |
25 | 机电信息工程系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6000 |
26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三年 | 6000 | |
27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6000 | |
28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6000 | |
29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三年 | 6000 | |
3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6000 | |
31 | 人文社科系 | 50040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9000 |
32 | 5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6000 | |
33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6000 | |
34 | 54010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6000 | |
35 | 540112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36 | 590301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37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6000 | |
38 | 智能装备学院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6000 |
注:最终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以上专业为拟招生专业,专业计划数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示专业计划数为准(同时在学院官网发布)。录取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实际批复为准。
第五章 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
第十六条考核方式:文化基础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形式(内容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第十八条综合测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至9日;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若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学校第二阶段测试,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
第六章 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考生申报、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凡是获得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报名我院高职(专科)单招考试时可享总分基础上加100分,加满至总成绩300分为止。相关考生在报名时,需在我院官网进行申请,并标注所获奖项,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经学院专家组论证审批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ljstgc.org.cn)进行公示。
第七章 录取流程和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组织 录取,录取分为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二十一条录取流程:
(一)资格预审:提前批次仅录取报考(空中乘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考生须在3月8日(第二阶段3月22日)下午到我院进行体检和专业面试,合格后可具备录取资格,录取原则同普通批次。不合格者如兼报普通批次专业或服从调剂的可继续参加普通批次录取;如果只报考提前批次参加体检面试的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则不能参加我院综合考试,且没有录取资格。
(二)录取原则: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生志愿。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则职业适应性面试考核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因考生总成绩低,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由录取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录取工作小组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录取结果: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分两个阶段录取。3月13日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若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3月14日公布第二阶段剩余招生计划,3月26日前,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四)发放通知书:录取数据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然可以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须按照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合格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学校规定的时间 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 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二条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并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 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九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三条考生正常毕业将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十章 学院地址与咨询热线
第二十四条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038号。
第二十五条咨询电话:0451-82470004、0451-82470005。
第二十六条学院网址:http://www.hljstgc.org.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