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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4-3-6 17:32:5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招委〔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美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1215

3.学校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邮政编码:214206

4.学校网址:http://www.wxgyxy.cn

5.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肇始于1933年创办的江苏省宜兴初级陶瓷科职业学校,经过9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紫砂陶为特色,以艺术设计为重点,覆盖电线电缆、眼视光技术、物联网技术、电子商务等艺工文商相融合的综合性高职院校。现设有陶瓷学院、传媒艺术与设计学院、环境艺术与设计学院、时尚艺术与设计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37个专业,其中陶瓷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电线电缆制造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市场营销等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材料工程技术、眼视光技术等是省属高职院校中独具特色的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着力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内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提前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

凡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其中,报考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和专科普通类专业要求10门科目全部合格,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至少8门合格,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学校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第一轮志愿填报3月6日至8日17:00

2.第二轮志愿填报4月9日9:00至15:00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美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校测办法)

1.报考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和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考核(校测)采取文化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语文、数学两门课程,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

2.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美术)类的专业测试或相关技能考核,无需到校参加校测。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校测时间)

1.报到时间:3月15日8:00—17:00

2.考试时间:3月16日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300分。

3.考试地点: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具体详见准考证

4.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有报考我校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和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须在3月15日按我校规定的时间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确认身份后,我校发放“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到校参加校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给我校。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赋分原则

我校将对考生的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合格”转换为10分,“不合格”转换为8分,10门科目转换后的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此项满分为100分。

第十八条 录取总分

1. 报考3+2分段培养项目和专科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校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政策性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若总分相同,按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照考生单科语文、数学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2.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和加分值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若总分相同,按考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单科素描、速写、色彩成绩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保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关于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4月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相关院校于4月22日前完成对考生的校测以及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具体我校是否参加第二轮以及第二轮的专业、计划、测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校测考试收费标准

为方便考生,减少校测的报到程序,我校决定文化素质测试(校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但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根据苏价费[2014] 136号确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报考3+2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前三年按我校收费标准收费,后两年按照无锡太湖学院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确定)。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600元-3000元/学年;单项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受奖面50%以上。设有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学年;企业助学金1000-5000元/学年;设有勤工助学、路费补贴、伙食补贴等资助项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邮政编码:214206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710055、81710066、81710077、81710088、81710099

招生传真:0510-81710121

电子信箱:zsjy@wxgyxy.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710017

招生监督邮箱:jljc@wxgyxy.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wxgyxy.edu.cn/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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