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菏泽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菏泽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 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菏泽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4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
2025年菏泽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80人 |
注: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
备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单独招生考试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文身,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二)身高:女生:163cm—175cm;男生:174cm—185cm。
(三)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0.7以上。
第六章 志愿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二条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 2025年2月18日—2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
(一)考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二)选择“14477菏泽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志愿填报。考生仅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第七章 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第十四条 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方式。已填报我校志愿的同学需在2025年2月22日-23日登陆菏泽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ezevc.edu.cn)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58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实行网上自助打印。2月27日-2月28日登陆菏泽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ezevc.edu.cn)打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八章 考试安排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单独招生考试安排在2025年3月1日上午进行,具体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与分值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总分2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第十八条 考试时间文化素质考试安排在2025年3月1日进行,学生到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第十九条 考试形式。考生到学校参加考试。
第九章 录取程序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手续。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二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品德、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第二十四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菏泽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凡在单独招生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章 组织保障及监督机制
第二十七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九条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三十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十一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按照学院官网公布的流程进行申诉。
第十四章 联系方式
菏泽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ezevc.edu.cn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0-3130367
传真:0530-3877238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通信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政编码:27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