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提档时出现同分情况时按照省级主管部门规定处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第十九条 学校对已投档考生,采用“投档分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依据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位顺序进行录取,若生源省份在该批次未规定同分排位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专业调剂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属于特殊类型招生,按照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专业除外)、中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中医药国际传播)、英语(医学)、护理学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生物工程(交叉创新班)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专业。不鼓励躯干或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报考医药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