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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3 8:59:0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政策为准。

2.录取规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依据我院在各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选科公示政策进行。

5.其它规则:往届生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语种要求:不限考生报考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 体检要求:体检信息表明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类、食品检验类、药品生物技术类专业;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安全、药品生物技术等专业。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