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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5:47:3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邯郸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邯郸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考生,不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安排,同一投档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3.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分数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第十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动画、法学、舞蹈表演、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认可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并认可各专业类别的投档规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份无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高考语文、高考数学、高考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与《2023年邯郸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分项计划数量》。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总分不低于95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商务英语、翻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

2.环境生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体育教育[按太极拳方向培养]专业无身高限制。

4.舞蹈表演专业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5.音乐学[声乐]专业只招美声、民族唱法考生。

第十二条 邯郸市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邯郸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市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培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面向河北省招收取得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历史科目类、物理科目类考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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