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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5:47:3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唐山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唐山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

(1)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不设专业调剂。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5)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设分数级差。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4.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今年我校只在河北省招收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委统一政策执行,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6.本科商务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

7.报考本科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要求不低于100分。

8.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意大利语教学。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俄语教学。

10.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2.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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