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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10 9:59: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学校无预留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为《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具体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三)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不予录取的专业:除色觉异常Ⅱ度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造价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不予录取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学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学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当考生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艺术类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相应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要求。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按规定比例提档。

在执行综合分数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各专业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分数排序进行录取,综合分数的计算方式同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相同。综合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在未执行综合分数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各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