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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5 16:51:5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学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学校相应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录取无明确规定,则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其中,对于执行“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专业组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专业录取时,专业组内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学校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执行“专业(类)+院校”方式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无明确规定则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