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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4:06:5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

1.“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三二转段”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三二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三二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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