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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4:07:4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七条 进档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考生专业确定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文科综合③数学,理工类:①数学②理科综合③语文;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进档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在考生专业(美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美术)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口升学考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条 “三二”转段升学考生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共同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中职学校和我院共同考核,由省招考中心录取备案。

第十一条 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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