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农业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内蒙古农业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内蒙古农业大学不设置预留计划,一次性将招生规模计划全部投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设置计划。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设置计划。
第十一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内蒙古农业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第十三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出现同分确定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当考生所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对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公安技术类(消防工程)、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林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等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内蒙古农业大学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基础扎实。
第十九条 对报考我校本部本科非物理组专项计划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农林计划)、农业电气化、农业智能装备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基础扎实。
第二十条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