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闽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调配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3)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信息做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到专业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别省级专业统考,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学校录取时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所有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4)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专业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制定的相关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