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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江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16 11:19: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江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省(区、市)第二批本科录取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执行本科线,公安专业为提前本科批次。专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江西省专科批次录取线。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公安类专业的录取:

1.公安类专业: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学校根据江西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对于分数低、填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专业出现缺额情况的,不进行全省调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且符合缺额生源地要求。

3.江西省内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为10%左右,且每个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专业按实际公布男女招生计划执行。

(二)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对于分数低、填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三)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专业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除须具备上述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安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只安排英语语种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普通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