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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06:4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局)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关于限招专业及录取规则:

1、2023年学院在江西省的录取工作中将对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七个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限制,具体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限招人数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0人

2

软件技术

100人

3

建筑室内设计

120人

4

电子商务

150人

5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人

6

美容美体艺术

50人

7

学前教育

200人

2、限招专业的录取规则:限招专业各科类计划分配比例以学院当年江西省秋季高招的文科、理科及三校文理的计划分配比例为准。从投档考生中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剩余考生按其所填其他专业依次调剂(必须为非限招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报名要求:仅限女生报考。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