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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0:3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学校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各专业录取时男女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批次:学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常规批;外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  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山东省春季高考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在确定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有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待其余考生录取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我校分临沂校区和济南校区,两校区相同专业的专业代码不同,录取时作为两个不同专业对待。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市)招生考试院网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学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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