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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9:58:3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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