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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0:05:1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指导意见》和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和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无语种要求。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相关政策进行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填报志愿,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1:1录取,初次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的投档考生。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初次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学院对进档考生,采取“志愿清”原则,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4.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各专业无选科要求。

第十八条 经计划投放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的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电话或者学院招生信息网等渠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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