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许昌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许昌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考生成绩须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普通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录取安排专业时排序成绩项使用含高考加分的投档成绩。
(一)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录取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
1.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60% 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4.体育教育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30%加专业成绩7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7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3+专业省统考成绩×3.5。
以上各专业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艺术类、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我校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我校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
第十五条 专业不限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