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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4:22: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辽宁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在提档时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高水平运动队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规定);分专业录取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

3.普通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4.普通类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级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且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7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为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慎报。

6.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包括: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上述对应大类具体情况详见“专业设置说明”。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7.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及招考方向

考试科目要求

1

0201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2

0203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不提科目要求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提科目要求

4

030101K

法学

不提科目要求

5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

0809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8

120103

工程管理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9

120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10

120201KH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11

120203KH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12

020301KH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13

120205H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14

030108TK

纪检监察

不提科目要求

注: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2)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及招考方向

考试科目要求

1

081302

制药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

050201

英语

不提科目要求

3

050301

新闻学

不提科目要求

4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不提科目要求

5

070201

物理学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6

130205

舞蹈学

不提科目要求

7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8

120202H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9

071002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0

050207

日语

不提科目要求

11

0201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12

0203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不提科目要求

13

120203KH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14

120203K

会计学

不提科目要求

15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6

0703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7

050101

汉语言文学

不提科目要求

18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不提科目要求

19

030202

国际政治

不提科目要求

20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提科目要求

21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不提科目要求

22

120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23

120201KH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24

120103

工程管理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25

050204

法语

不提科目要求

26

0807

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27

050203

德语

不提科目要求

28

120502

档案学

不提科目要求

29

050209

朝鲜语

不提科目要求

30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31

020201K

财政学

不提科目要求

32

130301

表演

不提科目要求

33

050305

编辑出版学

不提科目要求

34

120205H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35

020109T

数字经济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36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37

030108TK

纪检监察

不提科目要求

注: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3)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涉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1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2

070201

物理学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3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4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6

0807

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7

080703

通信工程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8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9

0809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1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2

120103

工程管理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13

0703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4

070301

化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5

070302

应用化学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16

071002

生物技术

仅物理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7

081302

制药工程

仅物理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8

082502

环境工程

仅物理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19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仅物理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20

010101

哲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1

0201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2

020101

经济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3

020102

经济统计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4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5

020201K

财政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6

0203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7

020301K

金融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8

020301H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29

020303

保险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0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1

030101K

法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2

050101

汉语言文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3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4

050201

英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5

050202

俄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6

050203

德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7

050204

法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8

050207

日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39

050209

朝鲜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0

050261

翻译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1

050262

商务英语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2

050301

新闻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3

050303

广告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4

050305

编辑出版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5

060101

历史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6

060103

考古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7

120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8

120201K

工商管理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49

120201KH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0

120202

市场营销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1

120202H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2

120203K

会计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3

120203KH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4

120205KH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5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6

120402

行政管理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7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8

120502

档案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59

130201

音乐表演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0

130205

舞蹈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1

130301

表演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2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3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4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5

130501

艺术设计学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6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物理或历史均可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67

030202

国际政治

物理或历史均可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68

030504T

马克思主义理论

仅历史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69

071003

生物信息学

仅物理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70

080102

工程力学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71

020109T

数字经济

仅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72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仅物理

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73

030108TK

纪检监察

物理或历史均可

不提科目要求

注: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以相应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

1.专业录取规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分科类排序录取;在不区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或投档批次)招生的专业,按照不区分科类统一排序录取。

(1)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对考生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考生,并执行该批次录取规则,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

②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中,报考同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时,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外语。

(2)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①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对符合招生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符合我校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要求(详见下表中“录取规则”)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政策录取。

②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规则

音乐表演(小提琴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大提琴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美声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钢琴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长笛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民声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单簧管招考方向)

音乐表演(二胡招考方向)

舞蹈学

表演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艺术设计学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2.关于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1)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3)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如无相关规定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

3.关于录取规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成绩使用校考合格成绩,其他专业成绩使用对应省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方向、专门化)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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