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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5:06:4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大连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大连外国语大学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政策为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于高考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先外语后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遵照本地区投档办法,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进档考生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要求考生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做外语口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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