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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4:47: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投档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3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3)录取批次及投档录取模式

①辽宁省录取批次

普通类:在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辽宁省的规定合格分数,按辽宁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成绩(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上,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美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

音乐舞蹈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音乐基础课、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规定合格分数。

我校按招生专业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果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同时参加[流行(钢琴)、流行(其它器乐)、美声钢琴、民声钢琴、美声(民声)其它器乐]加试),最终音乐学专业课成绩取以上5科成绩中最高分作为音乐学专业课成绩,最后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音乐学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及录取模式

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进档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后仍分数相同的,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安排专业。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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