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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4:30:5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辽宁省2023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专业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学校实行无烟校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