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春建筑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长春建筑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思想品德考核的规定,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的不予录取;对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学生不予录取到以下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科技艺术。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清)。若多名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类按生源地投档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按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依据国家招生文件给予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学校在综合改革省(市、区)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5.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予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