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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8 10:11:2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上海公安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上海公安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我院列在本科提前批次开展招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结论均合格的,方可报考。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未录满,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具体的投档比例执行上海市本科提前批次相关规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专业级差。同分时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分排序规则执行,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对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按照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顺序依次录取;凡不愿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4.公安英烈子女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公安英烈子女高考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5.我院认可2023年上海市高考加分政策,各项加分不累计,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我院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