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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4:12:5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第十四条 对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已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高考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的计分方法排序,总分相同时,首先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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