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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6:43:0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武昌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武昌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分别按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选考科目专业录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考生专业志愿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我校在部分省份组织了校考。涉及校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且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按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⑵未组织校考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统(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如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音乐学、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40%+专业成绩×60%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5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1cm-185cm,女生身高161cm-173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