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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28:2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武汉商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武汉商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工作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实行新高考省份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在实行平行志愿原则的省份各批次和类别,调档比例按照1:1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各专业间实行“分数优先”的规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 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当地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为空时,一律视为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四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服从上述专业同层次间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六条报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一般应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七条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本、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学校以英语作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学校承认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联考合格成绩及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合格成绩。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所有本、专科专业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特殊专业因岗位需要,对身体有如下要求:

食品类专业要求学生无传染性疾病;烹调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2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1、女生身高要求 162-175cm;男生身高要求 172-185cm;2、身体裸露及四肢处无疤痕及印记,无纹身,无“X”或“O” 型腿;3、形象气质佳,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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