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武汉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武汉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实行新高考省份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各专业间实行“分数优先”的规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专业,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省市,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当地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中,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因专业招生计划数量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为空时,一律视为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四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六条报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应不低于90分(满分以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七条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考生高中阶段学习语种为日语的,可安排大学日语教学,其他考生均安排大学英语教学。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和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择优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统(联)考合格成绩,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表(导)演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不含运动训练专业)在专业术科成绩和文化投档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武汉商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所有本、专科专业不设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所有专业报考及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