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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5:58: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学校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

1、湖南省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分档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录取考生第一报考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顺序录取,考生位次根据各省位次排序原则产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采用艺术类专业湖南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湖南省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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